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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魂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2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就公司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独立董事:俞乐平 卢小雁 潘增祥
                                                      202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