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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元智能:天元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10-11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
1702号)。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
商)”)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发
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东海证券、国泰君安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357.84万股,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价格为9.50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通 过 上 交 所 互 联 网 交 易 平 台
(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确定发行
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

                                       1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
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3.57元/股(不含13.57元/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57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
800万股(不含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计剔除122个配售对
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28,90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
申报总量12,885,530万股的1.000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
剔除情况请见《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
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
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
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5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10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
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9.5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2.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8.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9.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2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9.5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低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 者 报 价 情 况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的 《 发 行 公
        告》。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蒸压加气混凝
        土装备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公司机械装备配套产品所处
        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2023年10月9日(T-3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7.62倍,通用设备制造业(C34)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35倍。

             截至2023年10月9日(T-3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
        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如下:


                                                                           2022年静态      2022年静态
                          T-3日股票收                        2022年扣
                                           2022年扣非前                    市盈率(扣      市盈率(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盘价                           非后EPS
                                           EPS(元/股)                      非前)          非后)
                           (元/股)                        (元/股)        (倍)          (倍)
600499.SH   科达制造         11.73            2.1817          2.1622          5.38             5.43
601608.SH   中信重工          3.74            0.0335         -0.0463         111.64             ―
002006.SZ   精工科技         16.94            0.6444          0.5934          26.29           28.55
603966.SH   法兰泰克          9.19            0.5645          0.4463          16.28           20.59
002483.SZ   润邦股份          5.95            0.0600         -0.2040          99.17             ―
603280.SH   南方路机         26.88            1.0554          0.8442          25.47           31.84
                            算术平均值                                        47.37             ―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22.68           26.99


                                                       3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数据截至2023年10月9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
总股本;

    注3:中信重工和润邦股份2022年扣非前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异常值、扣非后对应的静
态市盈率为负值,科达制造2022年静态市盈率为异常值,因此未纳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9.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9.9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专用设
备制造业(C35)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发行人所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
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
价的投资者数量为61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754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
数量总和为11,514,77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581.87

倍。

    (4)《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
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54,898.06万元,本次发行价格9.50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50,899.48万元,低于前
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
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
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
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
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
发行。


                                         4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
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
价。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54,898.0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9.50元/股和5,357.84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
集资金总额50,89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817.78万元后,预计
募集资金净额为45,081.70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低于前述
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本次发
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
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
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发行人与联席
主承销商将于《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数限售情况。上述
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


                                     5
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
网上申购。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
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
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第五十
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
发〔2023〕33号)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
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
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
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
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
择机重启发行。

    13、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
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


                                   6
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23年10月16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
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3年10月16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10月16日(T+2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
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
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5、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6、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
模。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有效报价网
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
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行为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并
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7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
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
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
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投资风
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3年9月26日(T-6日)
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
“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
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
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
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
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
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
购的决定。



                                 发行人: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8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