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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辰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9-01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
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超募资金),用
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1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9.296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9.97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185,853.2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225.3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627.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74,627.8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8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00Z003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变频器及伺服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        33,000.00      31,000.00

2      变频器、伺服系统、电梯及施工升降机系
                                                 13,017.97      13,017.97
              统集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910.00      18,910.00

4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8,072.03       8,072.03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总 计                      100,000.00       98,000.00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更加合理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
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根据
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
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众辰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众辰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