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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兴新材: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4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603276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兴市青墩路 1 号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0,007,7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2.504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千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恒兴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7 人,
3、董事会秘书吴叶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00,003,634    99.9959    4,100        0.004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00,003,634    99.9959         4,100         0.004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补选独
  1                             5,003,634       99.9181   4,100     0.0819              0       0.0000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非
  2       职工监事的议          5,003,634       99.9181   4,100     0.0819              0       0.000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 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郭子聪、洪赵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