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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水务: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6-07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被担保人为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宿迁联合市政”),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宿
迁联合市政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宿
迁联合市政提供的最高担保本金余额为 3,42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
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宿迁联合市政提供担保金额 8,42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6月5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
行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宿迁联合市政与债权人南
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主债权
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42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

                                   1
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宿迁联合市政提供担保金额8,42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召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及子
公司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宿迁联合市政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
3,800万。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06-1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真

    注册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白酒检测中心1002室)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
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
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防水防
腐保温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水暖电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
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树木、花卉、盆景、草坪种植、销售;建筑劳务分包;
给排水器材销售、安装、维修;给排水设备销售、安装及维修服务;二次供水设
施的设计、施工;二次供水设备的维护、清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
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
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
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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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宿迁联
合市政资产总额523,061,864.87元,负债总额405,596,047.40元,所有者权益为
117,465,817.47元;2022年度,宿迁联合市政实现营业收入344,045,540.40元,实
现净利润65,331,928.14元。

    宿迁联合市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宿迁联合市
政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420万
元;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
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
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
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笔清偿,则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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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和发展规划,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
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
生,该额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审议该额度时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有助于解
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
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6,984.98万元(含本
次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7,466.8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07.30%。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和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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