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勤技术:华勤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7-27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
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
1340 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
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合称
“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7,242.5241 万
股,发行股份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
让。本次发行将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
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
实施。战略配售在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互
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
1
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
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3)发行人的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
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 2023 年 7 月 20 日(T-6
日)《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
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
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03.75 元/股(不含
103.75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03.75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
申购数量低于 93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共计剔除 182 个配售对象,对
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8,0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6,780,410 万股的 1.00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
见《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
的部分。
4、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
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
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0.80 元/股,网下发行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
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
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7 月 2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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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发行价格 80.8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5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8.1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2.8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1.3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情况,并据此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价格 80.80 元/股,不高于“四个数孰低值”83.6113 元/股。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5.99 倍。
(3)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如下:
2022 年扣非 2022 年扣非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元/ 后 EPS(元/ 收盘价(元/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股) 股) 股)
600745.SH 闻泰科技 1.1746 1.2402 45.36 38.62 36.58
002475.SZ 立讯精密 1.2847 1.1836 32.06 24.95 27.09
002241.SZ 歌尔股份 0.5114 0.4758 17.72 34.65 37.24
000977.SZ 浪潮信息 1.4132 1.1807 46.83 33.14 39.66
601138.SH 工业富联 1.0104 0.9267 24.00 23.75 25.90
均值 31.02 33.2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T-3)。
注 1:2022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T-3 日(2023 年 7 月 25 日)总股本。
注 2:比亚迪电子为港股上市公司,港股市场与 A 股市场存在一定差异、传音控股业务模式
与发行人业务模式存在一定差异,故未列示;
注 3:各项数据计算若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3
本次发行价格为 80.8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1.32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前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
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
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勤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告》”)。
(5)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
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600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6,793 个,对应的有效拟申
购数量总和为 5,316,570 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
的 1,310.85 倍。
(6)《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550,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价格 80.80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585,195.95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
求金额。
(7)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
和联席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四个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
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8)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550,000.00 万元。按本次
发行价格 80.80 元/股和 7,242.5241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
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85,195.95 万元,扣除约 12,127.59 万元(不含发行
相关服务增值税、含印花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 573,0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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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若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配售对象最终获配
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
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网
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申购;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
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
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发行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
足额认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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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
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
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
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
启发行。
13、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确
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
行公告》中“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8 月 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3
年 8 月 1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8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5、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
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6、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
6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
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
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
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
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7 月 20 日刊登在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
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
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
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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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7 日
8
(此页无正文,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