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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勤技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8-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勤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银行理财、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信
托理财等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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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
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
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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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
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元人民币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
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
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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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华勤技术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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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欢                     徐石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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