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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7-01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3-03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茂资讯”)共持
    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66,42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5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加茂资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
    3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2%(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897,248 股
加茂资讯技术有                                          其他方式取得:269,175 股(为通
                 5%以下股东    1,166,423       1.056%
    限公司                                              过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1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加茂资讯技术                                 2022/6/20~
                        120,000      0.109%                         107.07-108.01      2022 年 6 月 14 日
      有限公司                                    2022/12/20
    加茂资讯技术                                 2022/12/28~
                        81,100       0.073%                         85.05-100.58       2022 年 12 月 23 日
      有限公司                                     2023/6/2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拟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源      持原
                          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区间                            因
                                                                                  首 次 公 开 发         自
                                    竞价交易减持,不                              行 股 票 前 发         身
             不超过:                                      2023/7/6
加茂资讯技               不超过:   超过:300,000 股                    按市场    行 的 股 份 及         资
             300,000                                           ~
术有限公司                0.272%                                         价格     上 市 后 资 本         金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4/1/6
                                                                                  公 积 转 增 股         需
                                    超过:300,000 股
                                                                                  份                     求
           说明:
           1、加茂资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3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2%。
           2、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2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加茂资讯承诺,股东加茂资讯
就股份锁定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若减
持股份,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
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加茂资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加茂资
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加茂资讯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
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3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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