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7-05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3-03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21 日
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
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陈世挺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
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6)。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2 √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3 √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4.01 拟选举曹其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拟选举毛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拟选举曹志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拟选举江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5 拟选举李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6 拟选举薛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5.01 拟选举陈世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拟选举陈建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 拟选举闫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拟选举周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6.02 拟选举杨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在《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
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
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97 永新光学 2023/7/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4:0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公司证券部
(三)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
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
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晨辉
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传真:0574-87908111
邮编:315048
邮箱:zqb@yxop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公司证券部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
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1、《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7 月 2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3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1 拟选举曹其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拟选举毛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拟选举曹志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拟选举江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 拟选举李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 拟选举薛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1 拟选举陈世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拟选举陈建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拟选举闫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6.01 拟选举周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6.02 拟选举杨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
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
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
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