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苏盐井神: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12-15  

苏盐井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担任召集

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在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苏盐井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

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

   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五)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

考评;

    (六)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

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

                                           -2-
苏盐井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

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

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

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

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

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其他董事可提议召开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应

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

                                           -3-
苏盐井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

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

人。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

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

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六条 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

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对委员会成员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

报酬时,该当事人应回避。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

过。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

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一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

                                         -4-
苏盐井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

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

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

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和修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