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 所涉考核、审议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程序合法、合规,决议 真实有效。本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解锁条件达成 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