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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剑环境:盛剑环境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0-19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7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 301 号盛剑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9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
   1                                                                   √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
   2                                                                   √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
   3                                                                   √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将在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
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存在关联关系
的股东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议案 1、2、3 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324           盛剑环境        2023/11/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
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
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
2023 年 11 月 8 日 17 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3 年 11 月 8 日 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 301 号盛剑大厦 11 楼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 301 号盛剑大厦 11 楼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1 月 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