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环境:盛剑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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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和客观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认真的核查,现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董
事会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
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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