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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蓉科技:兴业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7-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福

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蓉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福蓉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69 号),公司获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4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3,162.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2010720095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
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6 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
 1                                                   89,562.00             44,000.00
         项目


                                          1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2       年产 10 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             32,283.00             19,162.55
                      合计                         121,845.00             63,162.55
注:截至2023年7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3,507.20万元,与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63,162.55万元之间的差额,主要为尚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600万元(含63,600万
元)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12个月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类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等),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

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以上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

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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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在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将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率按

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2023年7月27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资金灵活取用,且相对一般活期存款,
能提高一定的存储收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3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
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类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

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及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公司主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600万元(含63,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
该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专项意见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4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在不影响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
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的事项表示同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投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正常开
展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事项表示同意。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福蓉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已经福蓉科技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福蓉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事项
是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及建
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福蓉科技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兴业证券对福蓉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孙申甡              王珺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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