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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克股份: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克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3-07-11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7 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2020 年激励计划和 2022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6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0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5




                                                             2 / 15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杰克股份      指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               指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激励计划               指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股票期权、期权                指
                                   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
限制性股票                    指
                                   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
                                   通
                                   按照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员
激励对象                      指
                                   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造成。




                                            3 / 15
二、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杰克股份提供,2020 年

激励计划和 2022 年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

具本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

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 2020 年激励计划和 2022 年激励计划对杰克股

份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

不构成对杰克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

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 2020 年激励计划和 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 2020 年激励计划和 2022 年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

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

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

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

具了本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4 / 15
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本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 2020 年激励计划和 2022 年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

真实、可靠;

       (四)2020 年激励计划和 2022 年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

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2020 年激励计划和 2022 年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

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5 / 15
四、2020 年激励计划和 2022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

程序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6 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事阮

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董

事阮福德、阮积祥、阮积明与激励对象阮林兵系表兄弟关系,基于实质重于形

式原则已在审议《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4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

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6 / 15
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

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暂缓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暂缓

授予部分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9、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

见。

       (二)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7 / 15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4、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

时议案暨延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

    6、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8 / 15
       7、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8、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

见。




                                     9 / 15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

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

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43,000 股进行注销。

    2、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行权

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81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

低于 8.5 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行权比例为 100%;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69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6.9 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行权比例为 60%。

(“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均指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本次考核的净利润需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

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

由公司注销。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550,166.13 万元,剔除 2020 年及 2022 年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255.48 万元,未达到 2022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行权条件未成就,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051,200 份需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2
                                   10 / 1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合计 1,194,200 份。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2020 年激励计划

    (1)2020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8%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

考核不达标等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剔除 2020 年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49,303.70 万元,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63.56%,小于 88%,未达到 2020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49,645 股需进行回购注销。

    2、2022 年激励计划

    (1)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

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

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133,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1 / 15
     (2)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

     根据《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81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

润不低于 8.5 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不低于 69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6.9 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

60%。(“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均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本次考核的净利润需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

人绩效考核等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550,166.13 万元,剔除 2020 年及 2022 年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255.48 万元,未达到 2022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38,300 股需

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20,945 股。

     3、关于调整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

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

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

                                  12 / 15
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

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

量做相应的调整。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45,868,520 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5,925,815.20 元

(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45,868,520 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2,677,926.40 元

(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实施完毕。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 公 司 以 实 施 权 益 分 派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486,039,97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330,815 股,即以

479,709,16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3,506,931.52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实施完毕。

     1)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40 元/股,根据上述规

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9.40 元/股-0.26 元/股-0.32 元/股-0.32 元/股=8.50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因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12.12 元/股,根据

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3 / 15
    P=P0-V=12.12 元/股-0.32 元/股-0.32 元/股=11.48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48 元/股,因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4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

和。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

励计划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因此本次回购注销

2020 年激励计划及 2022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回

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 2020 年激励计划和 2022 年

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14 / 15
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3、《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公告》

    5、《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鲁红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 真: 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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