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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达科技: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3-12-26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合计 44.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
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44.00%股权,该标的资产
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
事项。本次重组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华达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详
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44.00%股权,标的公司不存
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拥有的标的公司
股权权属清晰,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
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3、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
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
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
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