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23-12-26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合计 44%的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
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
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
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收购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10.20%股
权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现金收购股权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现金
收购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江苏恒义
10.20%的股权(以下简称“现金收购交易”)。该项现金收购交易标的
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公司已在计算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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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将该项现金收购交易的相关数额一并纳
入累计计算,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除上述现金收购交易外,公
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
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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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