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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药集团: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3-08-29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
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
失去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4 名调整为 132 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
票数量总数 241.62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2.30 万股调
整为 199.55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32 万股调整为 42.07 万股。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

    5、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及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8 月 28 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并以
10.8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9.55 万股限制
性股票。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