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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3-06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 50 号苏州易德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1.603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新栋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主持会
议,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非独立董事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3 人,董事长钱新栋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参加会议,
   非独立董事顾华林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7,705,200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7,705,200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    0        0.00      0        0.00       0       0.00
          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艳、杨雪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