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2023-12-15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12月13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3.1719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已收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
户登记确认书》,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12月13日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3 年 10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 5.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3.1719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股票来
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除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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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数量 占授予限制性
姓名 国籍 职务 公告日股本总
股票总数比例
(万股) 额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吴淑妃 中国 财务总监 5 2.59% 0.01%
黄璇 中国 董事会秘书 5 2.59% 0.01%
小计 10 5.18% 0.03%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
183.1719 94.82% 0.52%
超过 78 人)
合计 193.1719 100.00% 0.5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授予日
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
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
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
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
股份将一并回购。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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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
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目前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80 名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113
号),截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80 名激
励对象缴纳的 193.1719 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0,624,454.5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93.1719 万股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完
成登记。公司已收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授予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也未发生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授予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更前股份数量 本次变更股份数量 变更后股份数量
证券类别
(股) (股)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1,686,984 -1,931,719 349,755,26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1,931,719 1,931,719
合计 351,686,984 0 351,68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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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
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对授予的
193.1719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成本进行测算,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596.90 万元,具体
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授予数量(万股)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万元)
193.1719 596.90 97.00 328.30 126.84 44.76
注:1、上述费用为根据授予日收盘价预测成本,并非最终的会计成本,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
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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