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31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营
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资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
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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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敏 黄晓波 徐成增(Chuck Xu)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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