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霖家居: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8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建霖健康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
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一、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五金龙头扩产项目”和“智能信息化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
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决
策和审批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对应的募
集资金用于“研发楼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客观情况,并结
合公司目前经营所需而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我
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四、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
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3.3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50 万份进行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
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