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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石资源: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的公告2023-05-06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3-020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
回购库存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且尚未使用的 576,815 股
公司股份予以注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库
存股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
等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情况

   1.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
币 5,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8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回购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首次实施
回购股份。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
际回购公司股份 4,319,2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0%,回购的最高价为
24.99 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 22.28 元/股,回购均价为 24.18 元/股,使用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04,456,201.9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
份回购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 元/股,回购股份将用
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
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969,7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5%,回购的最高价
为 32.94 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 27.56 元/股,回购均价为 31.52 元/股,使用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3,595,360.1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7 月
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综上,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289,005,占公司现有
总股本的 1.68%。

   二、公司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1.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64.00 万份。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5.20 万股。本次激励
计划共向 7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 399.20 万股,预留权益 32.80 万股,合计
432.00 万股。

   2.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80 万份股
票期权、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8.79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4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17.80 万份。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完成
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5.00 万股。

   3.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共计 817,320 股解锁并上市流通;2021 年 6 月 2 日,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共计 520,800 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4.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共计 116.766 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部分 107.016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9.75 万股)解锁并上市流通;
2022 年 6 月 10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
权共计 71.96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62.608 万股,预留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9.36 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已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以及已行权的期权数量共计 3,742,480 股,股票来源均为公司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2020 年 5 月 6 日期间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票
4,319,295 股,故此部分回购股份尚余 576,815 股库存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库存股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应当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此,公司将
     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76,815 股库存股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
     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库存股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及股份总
     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单位:股
                                      回购注销部分限      注销部分回购
      类别              变动前                                                  变动后
                                      制性股票变动数      股份变动数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88,969          -1,988,969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05,349,048              0             -576,815         604,772,233

      总计           607,338,017         -1,988,969         -576,815         604,772,233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实施完毕后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库存股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库存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库存股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
     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
     库存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