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石资源: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9-26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3-050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鄂博
氟化工”)系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金鄂博氟化工提供
不超过 0.86 亿元(人民币元,下同)的担保额度(即此前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
尚未使用额度 0.86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金鄂博氟化工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 7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仅为对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并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对外
提供担保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合计人民币
9.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31.06%,无逾期对外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鄂博氟化工近日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白云鄂博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向银行申请人
     民币 0.86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 5 年。

         公司对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朝晖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金鄂博氟化工为公司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
     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龙大食品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食品”)四家公司共同出资,其中公司持有其 51%股
     份,包钢股份持有其 43%股份,永和股份持有其 3%股份,龙大食品持有其 3%股
     份。本次金鄂博氟化工以项目贷款及项目前期贷款的方式向银行申请融资,融资
     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中 7 亿元已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本
     次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为金鄂博氟化工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
                                      被担保
                                               截至目
                             计划额   方最近              担保额占公司                     是否   反担
序                                             前担保                               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度(亿   一期资              最近一期经审   资金用途          关联   保措
号                                              余额                                方式
                             元)     产负债              计净资产比例                     担保    施
                                               (亿元)
                                        率
                  内蒙古金                                                          连带
       金石资源
                  鄂博氟化                                                          责任
1      集团股份               0.86    50.78%      7          51.73%      建设投资           否     无
                  工有限责                                                          保证
       有限公司
                   任公司                                                           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
     资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0)及《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3MA0R8FPA74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190)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
办公楼内 305

    5.法定代表人:苏宝刚

    6.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24 日

    8.经营范围: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
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
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石灰和石膏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

    9.主要股东: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份、内蒙古包钢钢联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43%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3%股份、龙大
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3%股份。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84,663,094.20       1,408,987,956.51
           负债总额                  236,055,995.18        715,516,800.33
          资产负债率                    40.37%                 50.78%
           其中:
                                   114,165,458.33    537,000,000.00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21,890,536.85    178,516,800.33
           净资产                  348,607,099.02    693,471,156.18
           营业收入                    0.00           9,106,825.58
           净利润                  -1,014,454.61       864,057.16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事项)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

    3.债务人: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0.86 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
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
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否

    9.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金鄂博氟化工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金鄂博氟化工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缩短基建项目建设期,抢占市场先机,有利于公司“选化一体化”
项目中的氟化工项目尽快实施,将萤石资源优势尽早转化成经济优势,符合公司
战略的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金鄂博氟化工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
投资回收能力,现金净流量足以涵盖贷款本息,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被担保方金鄂博氟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
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为支持其发展,公司拟为金鄂
博氟化工的融资提供超越公司持股比例的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金鄂博氟化工基于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为其融资业
务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其对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公司认为金鄂博氟化工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收能力,为其担保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
26 号)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为提高融资效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融资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鄂博氟化工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其担保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为金鄂博氟化工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仅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并
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本公司
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合计人民币 9.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1.06%,无逾期对
外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