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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慕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16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
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解释了“关
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额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费用义务而确认预计负
 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再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公司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
 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衔接规定,对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数(未经审计)预计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的    2023 年 1 月 1 日

                                             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6,556,418.39   38,157,878.87       174,714,297.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23,857.55   38,157,878.87        43,281,736.42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
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