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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伦科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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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 京市朝 阳区金和东路 ⒛ 号院正大 中心 3号 商埯 石⒈31层 邮编 :10∞ 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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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O⒛ 年笫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多 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
                                                             “         ”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
                                           “    ”
规定 ,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 本所 )接 受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委 托 ,对 公司 ⒛⒛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 下简称 “本
             ”
次股东大会 )的 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 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 ,该 等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   :




    1.现 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




    2.公 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Ⅶ矾吓se。 ∞m.cn)的 公司董事会关于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




    3.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的股东名册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到会登
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




    4.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会议文件 。

                                                   ˉ1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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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偷 律 肺事 膀所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 目的使用 ,本 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
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 已于 ⒛⒛ 年 11月 28日 公告
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
间、召开地点 、股权登记 日、出席对象、审议议案、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与网
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等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⒛⒛ 年 12月 15日 10时 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 1555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安强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 ,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
段 ,即   9∶   15J∶ 乃、9∶ 30-1l∶ 30、   13∶ OOˉ 15∶   OO;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⒐I5-15∶ OO。

    本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公 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 )本 次股东大会 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二      )出 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




    1.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名 ,代 表公司股份
334,925,2OO股        ,占 股权登记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48.9153%。

    2.通 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 9名 ,代 表公司股份


                                                       ˉ2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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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叨 ,338股 ,占 股权 登记 日公 司股份 总数 的   12。   9O9T%。


     综 上 ,出 席 现场 会议和参加 网络投票 的股 东和股 东代表共 14名   ,代 表 公 司
股份 绲 3,318,538股   ,占 股权 登记 日公司股份 总数 61。 矽 50%。

      (三 )公 司部分董事 、监 事和 高级管 理人 员 以现场及视 频相 结合 的方式 出席

/列 席 了本 次股 东大会 。


      (四   )本 所律 师 以现场及视频相 结合 的方 式列席 了本 次股 东大会 。

     本所律师认 为 ,本 次股 东大会 出席和 列席 的人 员资格合法 、有 效 ;本 所律 师

无法对 网络投 票股 东资格进 行核查 ,在 参 与 网络投票 的股 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 规

及 公 司章程规 定 的前提 下 ,其 股 东资格合 法 、有 效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经 本所律师见证 ,本 次股东大会所审议 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

符 ,本 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也 未出现修改原议
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

      (二   )本 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表决 、计票和监票 ,会 议主持
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

      (三 )经 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




     1.关 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2.关 于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章安强

            (2) Jeffrey Zhang

            (3)   张铁 民

            (4)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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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 于选举 公 司第 五届董事 会独 立 董事 的议案

        (1)    叶邦银

        (2)    胡晓健

        (3)    李迁

    5,关 于选举 公 司第 五届监事 会 非职 工 代 表 监事 的议案

        (1)    口十佥刂

        (2)    张涛

    本所律 师认为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 规和 公 司章程 的

规定 ,表 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 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 ,本 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 、出席
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

                                   (以 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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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页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⒛ 23年 第 二 次临时

股 东大会的法律慧 见书》的签署页 ,无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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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                                经办律师: J0吒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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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律师   :




                                                              李诗滢




                                                 ’P’/1年 ∫冫月 /J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