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六月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须知 ....................................................................................................................... 1 授权委托书 ................................................................................................................... 2 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议案二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7 议案三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1 议案四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3 议案五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4 议案六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9 议案七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30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4 议案九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7 议案十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8 议案十一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39 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1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遵照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要求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三十分钟到股东大会秘 书处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或提问), 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安排进行,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授 权代表)以其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会议 表决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确保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好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 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9 日 1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6 月 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6 议案 7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9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10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11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3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2023 年 6 月 9 日 9:15-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16 楼公司 1 号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项光明先生 与会人员: 1、截止 2023 年 6 月 5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 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安排: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2、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3、大会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二)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2: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 5: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 7: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 议案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9: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与发言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六)复会,监票人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5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在报告期内,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推进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44.46 亿元,同比增长 3.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6.53 亿元,同比增长 3.01%。报告期内具体经营情况分述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完成情况 (一)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取得丰硕成果 2022 年度玉环项目二期、婺源项目、宁晋项目、东阳项目、蒙阴项目、磐 安项目、安福项目、永丰项目、宁都项目以及国源环保下属榆林项目投入正式运 营,闽清项目、秦皇岛项目、浦城项目、澄江项目、双鸭山项目(一炉一机)、 嘉禾项目、罗甸项目投入试运行。2022 年末公司投资控股的垃圾焚烧处理正式 运营及试运营项目已达 46 个(其中试运行 7 个),上述项目投运规模约 3.2 万 吨/日(不含参股和委托运营项目)。报告期后,武平项目于 2023 年 1 月实现并 网发电。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报告期内平阳和临海餐厨项目投入正式运营, 2022 年末公司投资控股的餐厨垃圾处理正式运营项目 11 个。报告期内各运营项 目合计完成生活垃圾入库量 889.10 万吨,同比增长 33.81%,完成上网电量 26.08 亿度,同比增长 24.14%。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处理餐厨垃圾 33.71 万吨,同比增长 16.40%,副产品油脂销售 10,321 吨,同比增长 25.59%,处理污泥 8.77 万吨,同 比增长 29.89%,完成生活垃圾清运量 117.45 万吨,完成餐厨垃圾清运量 27.32 万吨。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对外共处理渗滤液 14.25 万吨,同比增长 8.66%。公 司下属项目对外供蒸汽量达到 4.06 万吨。 公司全面推进各项目建设。垃圾焚烧项目方面,卢龙项目、昌黎项目取得环 评批复,凯里项目二期完成项目核准,永康项目二期、延安项目完成项目核准和 环评批复,上述项目进入建设阶段,期末公司在建垃圾焚烧项目 8 个(控股项目), 6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枝江项目和陇南项目完成项目核准。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永强厨余项目完成 项目核准,澄江餐厨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期末公司在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5 个, 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界首项目完成垃圾处理费调价工作。宁都项目、昌黎项目、 卢龙项目和武平项目获得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 2022 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补 助共 8,000 万元。龙湾公司、瑞安公司、界首公司和嘉善公司获得生活垃圾焚烧 厂运营服务能力等级(1 级)证书,临海公司获得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服务能力 等级(2 级)证书。 2022 年度公司完成陇南项目、枝江项目、永康项目二期及多县垃圾委托处 理项目签约,联合体签约崇义项目;新签约永强厨余项目、婺源餐厨项目;签约 瓯海区生活垃圾转运项目,续签约临海、常山餐厨收运处理项目;签约文成县、 安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公司签署《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BOT 项目特许 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厨余垃圾)》,永强厨余项目设计处理规模 600 吨/日,项 目特许经营期截止时间为 2041 年 11 月。 2、2022 年 2 月,公司签署《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 营协议》,项目总规模为 900 吨/日,其中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 600 吨/日生 活垃圾,协同处理 50 吨/日的餐厨和厨余垃圾,投资额约 3 亿元,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 3、2022 年 2 月、3 月和 11 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永丰公司签署《新干县生活 垃圾委托处理合同》、《吉水县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合同》和《峡江县生活垃圾委 托处理合同》,由永丰项目负责处理新干县、吉水县和峡江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生 活垃圾,服务期限与永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期一致为 30 年。 4、2022 年 3 月,公司签署《瓯海区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服务合同》,负 责提供瓯海区生活垃圾转运服务,服务期 3 年,合同期垃圾转运量预估约 900 吨/日。 5、2022 年 4 月,公司续签约《临海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作业服务项目 合同书》,负责临海市指定区域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服务期按收集运 7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输及处置量达到 8,000 吨时为止。 6、2022 年 4 月,公司联合体签署《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 协议》,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800 吨, 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 400 吨/日,一期总投资约 2.52 亿元,特 许期 30 年。公司主要承担本项目全厂的生产设备供应及建设、运营。 7、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公司协商一致,并与下属子公司宁晋 嘉伟公司在 2022 年 5 月签订协议,将宁晋项目总规模由原来的 2,000 吨/日,调 整为 1,500 吨/日,其中一期规模保持不变,仍为 1,000 吨/日。 8、2022 年 7 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温州嘉伟续签约《常山县城区餐厨垃圾收 运处置服务项目合同》,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常山县城区范围内及何家乡一条 街的餐厨垃圾,项目规模约 20 吨/日,服务期限一年。 9、2022 年 7 月,公司签署《安义县生活垃圾处理委托协议书》,由奉新项 目负责处理安义县行政区域内产生的所有垃圾(包含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等处理 厂可处理的垃圾),服务期限 3 年,合作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同等条件下优先续 签 3 年服务期。 10、2022 年 8 月,公司下属枝江公司签署《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建设运营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规模为 600 吨/日,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含建设期)。 11、2022 年 9 月,公司签署《永康市垃圾焚烧电厂项目合同补充协议》, 投资建设运营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处理垃圾 500 吨,特许经营期约 27 年。 12、2022 年 9 月,公司下属文成公司联合体签署《文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综合治理项目承包合同》,负责对文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综合异位处置, 填埋场存量垃圾量约 51.15 万吨,项目分三期实施,合同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金额约 9,600 万元。 13、2022 年 12 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婺源公司签署《婺源县餐厨垃圾资源化 8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综合利用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独占性的处理婺源县行政区划范围内餐厨垃 圾(包括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和地沟油),特许经营期与婺源县生活垃圾焚烧电 厂特许经营年限同步到期。 14、2022 年 12 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安福公司中标安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陈 腐垃圾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并于 2023 年 1 月签署《安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陈 腐垃圾无害化处置协议书》,负责将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底部防渗膜以上的存量陈 腐垃圾全部挖掘、清运、无害化处置。实施周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环保装备和新材料装备研发制造销售不断取得进展 公司 2022 年度装备制造业务实现收入 18.64 亿元。公司开展镍火法与湿法 冶金设备、新材料生产装备的研发制造工作,并与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研究院”)进行技术合作。公司完成重整投资盛运环保, 并通过盛运环保下属装备公司开展输送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业务。伟明设备成套环 保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土建已完成,新的制造产业基地将进一步增加公司 装备板块产能和提升装备制造能力。公司完成谷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承包合同、 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二期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协议、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 程总承包等协议签约。具体内容如下: 1、2022 年 4 月,公司下属伟明设备签署《谷城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 项目工程成套设备供应和安装调试承包合同》,负责提供谷城县生活垃圾处理(焚 烧发电)项目(500 吨/日)全厂工艺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服务,合同金额为人 民币 1.21 亿元(含税)。 2、2022 年 11 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签署《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协议》, 将为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镍资源项目二期实施提供红土镍矿湿法冶金设 备的设计与制造、智能化系统集成和设备与工程安装。报告期后 2023 年 2 月, 设备公司与浙江美青邦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槽罐采购事宜签署三份《青美 邦二期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槽罐采购合同》,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约人民币 4.83 亿元。 9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2022 年 11 月,公司与长沙研究院签署《技术推广合作协议》,双方共 同推进红土镍矿冶炼高冰镍领域的持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市场推广。 4、报告期后,2023 年 2 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联合体签约崇义县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担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设 备采购、供货及验收,渗滤液系统及化学水系统安装及调试等,具体以工艺设备 清单为准,金额约为 8,998 万元。 (三)新能源材料业务发展大步迈进 2022 年度新增签约三份合资协议,投资印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13 万吨项 目。签约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合资协议,投资年产 20 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 完成温州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低 碳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签约,涉足动力电池与电池废料回收及报废汽车回收 等领域。伟明盛青还签约福安清美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青山控股、盛屯矿 业、欣旺达、格林美等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中南大学合建新材料研究院,形 成新能源全产业链闭环,全方位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 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和环评批复,并已取得项目一期 556 亩用地,进入建设阶段。 公司第一个 4 万吨印尼高冰镍项目已正式开工。具体签约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公司与 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简称“Merit 公 司”)签署《关于 Merit 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4 万吨(印 尼)项目合资协议》,投资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4 万吨,位于印度 尼西亚哈马黑拉岛 Weda Bay 工业园(IWIP)内,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3.9 亿美元。 2022 年 4 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与 Merit 公司签署《关于 Merit 与 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4 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伟明 新加坡公司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 70%。该项目明确温州嘉伟作为对外投资主 体,2022 年 5 月已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和浙江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其中中方投资中温州嘉伟对外投资总额约 2.457 亿美元,2022 年 9 月项目开工建设。 2、2022 年 8 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伟明香港公司与 Merit 公司、香港欣 10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威电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 Merit、香港欣威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 含镍金属 4 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投资、建设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 含镍金属 4 万吨,位于印度尼西亚哈马黑拉岛 Weda Bay 工业园(IWIP)内,项 目总投资不超过 3.9 亿美元。伟明香港公司计划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 60%。 3、2022 年 8 月,公司签署《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合资协议》, 投资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包含高冰镍精炼、高镍三元前驱体生产、高镍正极 材料生产及相关配套项目,年产 20 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本项目规划建设总 投资约为 115 亿元人民币,全部达产后运营期流动资金总需求约 76 亿元人民币, 总用地预计约 1,500 亩。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该项目由伟明盛青公司 实施,公司持有伟明盛青公司 60%股份。2022 年 9 月,新材料项目在温州湾新 能源科技产业园取得项目一期 556 亩用地,并在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锂电池 新材料项目(一期地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022 年 12 月,项目取得温州市生 态环保局龙湾分局环评批复。 4、2022 年 9 月,公司下属伟明香港公司与 Merit 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 流有限公司签署《关于 Merit、格林美香港与伟明之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5 万吨 (印尼)项目合资协议》,投资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5 万吨,位于 印度尼西亚哈马黑拉岛 Weda Bay 工业园(IWIP)内,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4.48 亿美元。伟明香港公司计划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5、2022 年 9 月,公司下属伟明盛青公司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福安青美”)签署 《福安青美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拟以福安青美为主体,合资开展三元前驱体、 磷酸铁锂材料等方面的合作。 6、2022 年 9 月,公司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年 10 万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和 10 万吨动力电池与电池废料回收项目合作框架 协议》,拟在浙江省温州市合作共同规划投资建设年 10 万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 和 10 万吨动力电池与电池废料回收项目。 7、2022 年 9 月,公司下属伟明盛青公司与中南大学签署《伟明盛青新材料 11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研究院(温州)产学研合作协议》,合作领域为冶炼重金属污染防治,材料湿法、 火法冶炼,废旧电池材料回收利用、正极前驱体、正极材料制备等领域的技术开 发、人才培养等开展全面合作。 8、2022 年 9 月,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温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在温州分别签署《温 州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低碳产 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拟建设世界一流的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和新能源电池 材料低碳产业园,项目涉足动力电池与电池废料回收及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新能 源电池材料生产等领域。 (四)公司管理、技术和资本运营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对组织机构进一步优化,组建专门团队,开展环境治理、装 备制造和新材料业务管理,加强业务考核和激励。公司设立海外组织机构,开展 境外业务的拓展和管理。在新材料业务方面,与行业内优秀企业建立广泛合作关 系,不断引进新材料业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对被收购公司盛运环保和国源环 保进行全方面整合,嫁接伟明制度管理体系,输出伟明的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和技 术,被收购公司的经营情况持续改善。 报告期末,公司的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约 210 项。伟明设备开展高压开关 柜生产,荣获温州市智能制造装备示范企业、2022 年温州市领军型工业企业等 称号。温州嘉伟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温 州嘉伟分别收到政策补助和地方贡献奖励 2,695 万元、1,443 万元。拉萨盛运“高 原固废生物质清洁处置与高效利用的理论及技术”项目获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一 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盛运环保的重整投资,取得盛运环保系公司 51%股权。 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 14.77 亿元“伟 22 转债”,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上市,并 于 9 月启动发行新一期可转换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3.5 亿元,进一步 充实公司资本。公司还荣获新财富“最佳资本运作项目奖”、首届中国上市公司 经纶奖“2021 年度最具投关价值公司”奖、董事会杂志第十七届中国上市公司 12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董事会金圆桌奖之“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第 12 届天马奖之“中国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奖”、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之“主板上市公司 价值 100 强奖”和“中国上市公司 ESG 百强奖”等荣誉称号。 二、公司 2023 年度主要经营计划 2023 年公司总体的工作要求是:锐意进取,抓住低碳环保业务主线,促进 环保、装备和新材料业务协同发展,稳步扩大环保运营业务规模,推进环保和新 材料装备全面发展,全力确保新材料产能投产见效。 2023 年的主要经营计划:做好环保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全年公司各运营 电厂计划完成垃圾入库量 1,100 万吨,完成上网电量 32 亿度。争取富锦、昌黎、 武平、卢龙、蛟河、永康二期、凯里二期等项目实现并网发电,全力推进各垃圾 焚烧和餐厨项目建设及逐步转运营;积极拓展国内外环保新项目的投资和存量项 目的并购;做好环保和新材料装备研发制造,积极拓展环保 EPC 项目和设备外 销业务,拓展新材料设备外销业务,全年公司装备制造业务完成产值较上年增长, 同步开展新能源材料项目各类设备研发生产工作,确保伟明设备成套环保装备制 造产业基地投入运营,进一步加大公司装备制造产能;实现新能源项目投产,做 好新材料项目工艺流程的优化设计、设备选型、关键设备攻关、人才培养引进等 工作,推进印尼第一个 4 万吨高冰镍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实现产出产品。做好温 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投资建设工作,争取年内实现产出产品。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通过议案共计 57 项。会议的通知、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 1 项议案:关于投资红土镍矿冶炼高冰镍(印尼)项目的议案。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13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通过了 5 项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 17 项议案: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度总裁工作 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公司 2021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 案、关于确定高冰镍项目的投资主体、路径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相关制度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 4 项议案: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和关于召开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逐 项审议通过了 3 项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6、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 2 项议案:关于投资红土镍矿冶炼高冰镍(印尼)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 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14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 4 项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无息借 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1 项议案:关于不向下修正“伟 22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10、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1 项议案:关于投资红土镍矿冶炼高冰镍(印尼)项目的议案。 11、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 逐项审议通过了 10 项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暂不召开股东 大会的议案。 12、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 3 项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3、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 15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审议通过了 4 项议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股东大会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3 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6,942.13 万元(含 税),合计转增股本 390,972,330 股。该次现金股利分配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完成, 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于 2022 年 7 月 7 日上市。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该项可转债发行申请材料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目前处在审核过程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16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 项职权和义务,加强了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合 法、合规性的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2 年监事会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会议,通过议案共计 43 项。 (一)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5 项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11 项议案: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公司 2021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关于确定高冰镍项目的投资主体、路 径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 17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变更的议案。 (四)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3 项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五)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关于投资红土镍矿冶炼高冰镍(印尼)项目的议案、关于 投资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六)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4 项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无息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8 项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九)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 3 项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 18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3 项议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要工 作,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议 案等提出建议,对公司决策及做出的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的利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 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会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授权,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审核意见。报告期 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2022 年度审计报 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日 常经营过程中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 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19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能按照既定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的各项对外担保,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符合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各项对外担保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经营决策程序、管理层履职等情况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20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 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主要指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444,614.21 万元,比上期增加 3.66%。无明显变化。 二、本期营业成本支出234,672.25万元,比上期增加3.83%。无明显变化。 三、本期税金及附加支出4,144.31万元,比上期增加29.92%。主要为公司房 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增加,收购国源环保、盛运环保纳入合并范围增加的税费所致。 四、本期销售费用支出2,028.60万元,比上期减少7.95%。无明显变化。 五、本期管理费用支出17,892.54万元,比上期增加48.00%,主要为公司工薪 支出增加,收购国源环保、盛运环保纳入合并范围增加的费用所致。 六、本期研发费用支出8,451.33万元,比上期增加39.21%,主要为研发投入 增加所致。 七、本期财务费用支出23,284.93万元,比上期增加108.72%,主要为公司利 息费用和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收购国源环保、盛运环保纳入合并范围增加的财 务费用所致。 八、本期实现其他收益11,778.01万元,比上期减少2.62%,无明显变化。 九、本期实现投资收益1,252.13 万元,比上期增加246.48%,主要为收购国 源环保纳入合并范围取得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十、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9,104.41万元,比上期减少 14,056.27万元,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回前期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及下属 子公司收回前期应收款项所致。 十一、本期实现营业利润176,330.66万元,比上期增加0.36%。无明显变化。 十二、本期实现营业外收入2,080.41万元,比上期增加1,480.68万元,主要为 公司收到政府补贴增加及收购国源环保纳入合并范围增加收入所致。 21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三、本期营业外支出385.77万元,比上期增加192.73万元,主要为公司其 他支出增加及收购国源环保纳入合并范围增加费用所致。 十四、本期所得税费用10,922.15万元,比上期减少28.81%,主要为递延所得 税费用减少,子公司设备公司当期所得税减少及新投运项目享受所得税免税优惠 政策所致。 十五、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319.26万元,比上期增加 3.01%。 十六、相关财务指标 1、截止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计2,022,377.68万元。 2、截止2022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928,940.25万元。 3、资产负债率47.86%。 4、基本每股收益0.98元。 5、每股净资产5.48元。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29元。 7、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9.4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22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公开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23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实现税后净利润 624,066,069.46 元(母公司报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62,406,606.95 元后,公司期末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61,659,462.51 元。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5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94,213,43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4,132,014.5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比例为 15.37%。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现金分红股数为 准计算。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319.26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 256,072.88 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25,413.20 万元(含税), 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 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4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业务涉及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等三个行业。 1、垃圾处理行业 2021 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 60%,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24,869.21 万吨。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12》,到 2030 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70%,2050 年将达到 80%左右,城镇化仍然具有较大的 发展空间和潜力。城镇化进程的提升将使垃圾产量不断增长,扩大城市生活垃圾 处理行业的市场空间。伴随我国对绿色、先进环保行业的日益重视和支持,垃圾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需求持续旺盛。 2、装备制造行业 环保装备制造作为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 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根据《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我国将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动发展 模式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 能力。 3、新能源材料行业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及电池各类应 用场景不断拓展,造就锂电池巨大的市场需求。而正极材料作为锂电池的核心关 键材料,其电化学性能、制造技术的研发提升是促进锂电池普及应用的重要技术 研发着力点、突破口与推动力;其中,三元正极材料凭借其容量密度高、用户体 验优等特性,成为了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类型,在动力锂电领域具有良好发展 前景。而在三元正极材料中,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与中低镍三元正极材料相比区别 核心在镍钴锰配比,通过提升镍元素含量实现提升容量密度。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低碳环保服务商之一,将“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 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作为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 产品及服务。2022 年以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顺应新能源产业快 25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速发展的趋势,战略布局新能源材料行业,公司主营业务形成了环境治理、装备 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格局。其中,环境治理业务板块具体 业务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等;装备制造业务板 块具体业务包括环保装备和新能源材料装备研发制造;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具体 业务包括上游高冰镍、中游三元正极材料、下游电池废料回收等。 公司围绕低碳环保领域开展业务布局,通过介入高冰镍和电池材料制造相关 低碳业务,打开了业务发展新空间。高冰镍火法冶炼工艺与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有 相似之处,公司装备制造储备的各类专业人员,可以全面介入冶炼设备的研制工 作,保证了新材料制造产能快速建设和投产,通过自行采购、制造和生产新材料 装备,有效控制新材料制造产能的投资成本,并获取一定的装备制造利润,自主 研发的新材料设备也可以实现对外成套销售。环保运营业务也能为新材料业务提 供资金和运营人才支持,新材料产能投产后预计可以为公司带来收入增量和良好 的盈利空间,极大提升公司业务规模,进而反哺公司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以及 装备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环保业务市场份额及装备制造的核心竞争力。环境治理、 装备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并驾齐驱,形成良好的协同发展局面。 国内垃圾处理市场逐步进入发展成熟阶段,在建垃圾处理项目数量增长有所 放缓,相关的国内垃圾处理设备需求也有所减缓;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 在快速成长阶段,新能源材料及相应的设备需求增速快,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二)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44,614.21 万元,同比增长 3.66%;实现利 润总额 178,025.29 万元,同比增长 1.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319.2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1%。 公司各业务环节之间形成协同效应,使得公司保持了良好的盈利水平, 2020-2022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达 53.93%、47.07%和 47.13%,公司 净利润率分别达 40.20%、36.75%和 37.58%,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垃圾处理 项目方面,2022 年末公司投资控股的垃圾焚烧处理正式运营及试运营项目已达 46 个(其中试运行 7 个),上述项目投运规模约 3.2 万吨/日(不含参股和委托 26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运营项目),期末公司在建垃圾焚烧项目 8 个(控股项目),还有一批项目处于 筹建阶段。在新能源材料方面,公司在印尼已布局三个高冰镍冶炼项目,在国内 积极开展三元前驱体和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建设,预计项目全部投产后 将实现高冰镍含镍金属产能 13 万吨/年,实现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产能 20 万吨/年。 公司目前仍有一批垃圾处理项目处于在建和筹建阶段,新能源材料生产产能正在 建设过程中。公司业务仍处在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公司在建、 筹建项目及各项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 (三)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全部以现金形式分配,且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比例为 15.37%,符合“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且每次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2019-2021 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为 100,970.71 万元,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 78.77%。为保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垃圾处理新项目和高冰镍、电池材料制造项目 建设,并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将努力扩大投运垃圾处理项目规 模,积极拓展环境治理新项目,开展装备制造和投建新能源材料生产产能,促进 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 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7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28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 年度公司(含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拟合计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票据融资额度、银行保函额度、固 定资产贷款额度、融资租赁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授 信额度最终以实际签署合同金额为准,授权有效期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 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办 理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 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29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2023 年度公司 (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 担保额度,拟为相关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 如下: 一、 拟融资情况 2022 年 8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以伟明盛青为实施 主体建设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包含高冰镍精炼、高镍三 元前驱体生产、高镍正极材料生产及相关配套项目,年产 20 万吨高镍三元正极 材料,本项目规划建设总投资约为 115 亿元人民币,全部达产后运营期流动资金 总需求约 76 亿元人民币。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 过 34.5 亿元投资本项目,自有资金投入与投资总额差额部分由公司协助项目公 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等借款方式解决,签署融资协议。 二、各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基于上述议案、决议及专题会议,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相关控 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担保额度,拟为相关参股公司提供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 1、 为全资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 2、 为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嘉伟”)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额度; 3、 为参股公司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伟明盛青”)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此额度为前期已审批的公司 30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伟明盛青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担保额度的独立新增部分。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第 1-3 项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提请批准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第 1、2 项担保额度在公司其他 资信良好且符合要求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对第 3 项担保额度在 公司其他资信良好且符合要求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并根据担保情 况在额度范围内对上述第 1-3 项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实施期 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 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额 是 是 被担保 担保 度占上 否 否 方最近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 被担 方持 市公司 担保预计有 关 有 一期资 前担保 增担保 方 保方 股比 最近一 效期 联 反 产负债 余额 额度 例 期净资 担 担 率 产比例 保 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对流动资金 伟明 20亿人 贷款担保, 公司 100% 61.75% 60,122.65 18.97% 否 否 设备 民币 预计有效期 2年以内 对流动资金 温州 10亿人 贷款担保, 公司 100% 43.5% 9,400.00 9.48% 否 否 嘉伟 民币 预计有效期 2年以内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合营、联营企业 对流动资金 伟明 20亿人 公司 60% 0.55% 0.00 18.97% 贷款担保, 否 否 盛青 民币 预计有效期 31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年以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 2021 年 12 月增资收购国源环保,国源环保对其股东陕西环保产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人民币 6,000 万元担保。除此以外,此项担保发生前,公司 没有发生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 1,034,380.99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321,970.11 万元,担保总额为 1,356,351.1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 128.64%。截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 1,016,556.77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311,791.48 万元,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328,348.2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125.98%。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 三、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 设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25 日;注册资本:5,008 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 888 号;法定代表人: 项光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 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 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置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2、 温州嘉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7 日;注册资本:5,000 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桥工业区中汇路 81 号 B2 幢; 法定代表人:项鹏宇;经营范围: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研发及服 32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务,环保工程的建设,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售后及技术服务, 污泥处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环保化处理。 3、 伟明盛青为公司参股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注册资本:10 亿元,其中公司持股 60%,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盛屯矿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 10%,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公司住所:浙江省 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 888 号综合办公楼 502 室;法定代表人:项鹏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 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二)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营业收入 1 伟明设备 202,921.12 77,609.10 29,583.94 90,756.14 2 温州嘉伟 60,388.65 34,118.69 9,371.78 21,047.68 3 伟明盛青 30,119.68 29,955.21 -44.79 0.0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33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将与关 联方发生交易金额预计为 330,000 万元。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本次预计金 日与关联人累计 关联人 别 容 价原则 额 已发生的交易金 额 浙江伟明 向关联人 盛青能源 销售设备 参照市场 300,000 0 销售产品、 新材料有 等 价格 商品 限公司 小计 300,000 0 浙江伟明 盛青能源 提供技术 参照市场 向关联人 30,000 0 新材料有 服务 价格 提供劳务 限公司 小计 30,000 0 合计 330,000 0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34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30300MABNF59J6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 60%,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0%,欣旺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 888 号综合办公楼 502 室;董事长兼总经 理:项鹏宇;董事:陈革、项奕豪;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伟明盛青公司资产总额 30,119.68 万元,负债总额 164.46 万元,净资产 29,955.21 万元;2022 年度伟明盛青公司营业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44.79 万元,资产负债率 0.55%(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 关联关系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该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 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 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 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 35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 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 况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 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36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 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37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 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38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 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 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 对象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 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 39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40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收到独立董事张伟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任期满 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经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光明先生 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由其继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王泽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管理学(会计) 博士,注册会计师。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副院长、院长、会计学院院 长。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特聘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审计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会长、公司独立董事。王泽 霞博士长期从事舞弊审计、财务云服务研究。曾荣获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 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天健杯”优 41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孙笑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法学博士,现 任复旦大学特聘教授、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曾先后在浙江大学和复旦大学担任法学院院长,获 “长江学者”特聘 教授、“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入选国家人 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曾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十大优秀独立董 事奖。 李光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有机化工专业 博士,现任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上海市科普基金会理事长。李光 明先生长期致力于城市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厨余垃圾、废旧轮胎和塑料等有机 废物管理与资源化、以及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承担 完成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曾被聘英国东英吉利亚大学荣誉教授,发表 200 余篇学术论文和出版“资源化视角的污染控制理论与实践”、“城市餐厨垃 圾收运管理与资源化技术”等学术著作,曾获得上海世博会先进个人、上海市科 技进步二等奖(废旧家电典型部件资源化处理技术)、上海市科技发明二等奖(废 电子电器产品中典型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及资源化技术)。 (三)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附属企 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 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或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的情形。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42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缺席次数 次数 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王泽霞 13 13 13 0 0 否 1 1(因公) 张伟贤 (离任) 4 4 4 0 0 否 0 1(因公) 孙笑侠 13 13 13 0 0 否 1 1(因公) 李光明 9 9 9 0 0 否 0 1(因公)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现任三位独立董事在各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泽霞 无 召集人 无 委员 李光明 委员 无 委员 召集人 孙笑侠 无 委员 召集人 无 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各专门委员会均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组成。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和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相关会议。 2022 年履职期间,我们通过现场参与、视频、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我们对提交的议案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较 为全面地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谨慎行 使表决权。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就我们关心的重要事项进行说明与解释,为独立董事履 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亦未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43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 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地对公司发生的所有担保 事项进行严格的核查与监督。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系为保证控股子公司 日常经营提供的一般保证,且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因收购陕西国源环保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而新增对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外,未对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经了解,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核查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认为该等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 和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等工作。公司未 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 任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 44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公司 2021 年度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 实际情况,同意通过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及利润分配预案》。股东大会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3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 1.69 亿元(含税),转增 390,972,330 股。 (六)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 诺主体及时严格履行相应承诺,并未出现承诺履行违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披露临时公告 128 次,定期报告 4 次。我们持续关注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要求公司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 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 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45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合 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在内部 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及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董 事及相关委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深入了解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十一)其他 报告期内,我们还对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进行了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公司经营生产有序进行,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投资并购、再 融资等各方面均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出席相关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各项会议审议事项的决策,审慎、客观地行 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46 伟明环保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秉承诚信、审慎、独立的原则以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相关法规业务 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专业水平和经验科学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泽霞、孙笑侠、李光明 2023 年 6 月 9 日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