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6-22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057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
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设备公司担保的最高债
权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设备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 61,644.14 万元。
3、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5、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 2,152,393.1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204.14%,其中对外担保实
际发生余额 306,669.0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29.08%。敬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设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
“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业务发生
期间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止。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和
平安银行完成《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温业一额保字 20230403 第
001 号)签订,愿意为设备公司与平安银行之间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公司拟为相
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
设备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设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25 日;注册资本:5,008
万元;公司住所: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 888 号;法定代表人:项光
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
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2,921.12 252,390.86
负债总额 125,312.02 157,446.12
资产净额 77,609.10 94,944.74
项目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756.14 49,898.86
净利润 29,583.94 17,335.64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了保证债权人平安银行与债务人设备公司合同的履行,确保债务人与债
权人间一系列债务的按时足额清偿,公司愿作为保证人向平安银行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主合同
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 2023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的期间内,债权人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保证担保的范围所约定的全
部债权。最高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 万元为限。保证担保范
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
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
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
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设备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对设备公司债权进行担
保,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
的合理经营行为。设备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
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2,152,393.11 万元,
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204.14%,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306,669.0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29.0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 1,396,393.1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132.44%,其中担保实际
发生余额 290,669.0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27.57%;公司对参股
公 司 提 供 的 担 保 总 额 为 750,000.00 万 元 , 占 公 司 2022 年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71.13%,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10,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0.9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平银温业一额保字 20230403 第 001 号)。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