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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6-30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058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公司”),
系公司 100%控股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秦皇岛公司担保的金额为
人民币 25,000 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实际为秦皇岛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17,500 万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5、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2,151,159.9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204.02%,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
生余额 316,935.8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30.06%。本次被担保对象
秦皇岛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秦皇岛公司为秦皇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秦皇岛项目”)
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为降低财务成本,秦皇岛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固定资
产贷款借款合同》(编号:公固贷字第 51002023062503 号),申请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长期贷款,用于置换秦皇岛公司前期固定资产借款,本次借款期限为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33 年 4 月 10 日。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和民生银行签
订《保证合同》(编号:公保字第 51002023062503 号),愿意为秦皇岛公司与
民生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保证
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拟为秦皇岛公司提
供总计不超过 25,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根据担保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上述议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0-03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秦皇岛公司为公司 100%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8 月 3 日;注册资本
7,500 万元,其中公司持股 70%,公司下属子公司昆山鹿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持
股 30%;公司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留守营镇北街喜顺家园;法定代表人:
程五良;经营范围: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生物质能发电,
固体废物治理,建材销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988.33                        39,324.81
    负债总额                             32,872.00                        35,300.81
    资产净额                              4,116.33                         4,024.01
         项目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90.82                           690.35
     净利润                              439.36                        -92.33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保证人同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部分债务
提供保证担保。主合同为主债务人秦皇岛公司与债权人民生银行所签订的编号为
公固贷字第 51002023062503 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及其修改/变更协议。
主债权的种类为固定资产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整,主债务人履行债
务的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33 年 4 月 10 日。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件、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
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生效日:自主合同项下贷款资金人
民币 17,500 万元到账,且完成偿还前期固定资产借款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是为置换前期银行借款,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由公司对秦皇岛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秦皇岛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
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2,151,159.91 万元,占
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204.02%,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316,935.89 万
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30.0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395,159.9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132.3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
额 290,935.8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27.59%;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为 750,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71.13%,其中担保
实际发生余额 20,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1.90%。公司无逾期
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编号:公保字第 51002023062503 号)。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