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11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16 楼公 司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77,652,8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9.084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朱善银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独立董事孙笑侠先生和董事陈革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刘习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 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68,325,672 99.2079 9,327,213 0.792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66,240,136 99.0308 11,412,749 0.969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67,543,743 99.1415 10,109,138 0.8584 4 0.0001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项光明 1,176,540,215 99.9055 是 4.02 朱善银 1,175,612,452 99.8267 是 4.03 陈革 1,177,262,566 99.9668 是 4.04 朱善玉 1,177,262,566 99.9668 是 4.05 项鹏宇 1,177,262,572 99.9668 是 4.06 项奕豪 1,170,007,487 99.3507 是 2、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李光明 1,176,909,616 99.9368 是 5.02 章剑生 1,177,506,790 99.9875 是 5.03 李莫愁 1,177,506,787 99.9875 是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6.01 王靖洪 1,177,506,790 99.9875 是 6.02 李玉燕 1,176,305,209 99.8855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 3 57,003,358 84.9370 10,109,138 15.0629 4 0.0001 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4.01 项光明 65,999,830 98.3420 4.02 朱善银 65,072,067 96.9596 4.03 陈革 66,722,181 99.4184 4.04 朱善玉 66,722,181 99.4184 4.05 项鹏宇 66,722,187 99.4184 4.06 项奕豪 59,467,102 88.6080 5.01 李光明 66,369,231 98.8925 5.02 章剑生 66,966,405 99.7823 5.03 李莫愁 66,966,402 99.7823 6.01 王靖洪 66,966,405 99.7823 6.02 李玉燕 65,764,824 97.9919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 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张帆影、叶敏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