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伟明环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审查意见2023-12-19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伟
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总裁人选项光明
先生、副总裁人选陈革先生、程鹏先生、章小建先生、程五良先生、朱达海先生、
李建勇先生、项鹏宇先生、李凌女士、项奕豪先生、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人选
程鹏先生的履历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项光明先生、陈革先生、程鹏先生、章小建先生、程五良先生、朱达
海先生、李建勇先生、项鹏宇先生、李凌女士、项奕豪先生的履历等材料,上述
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
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名单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孙笑侠 项光明 李光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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