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辰药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10-2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辰药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康辰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34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97,3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142.5937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
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 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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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
况。
(七)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
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举措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
动、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
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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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
本型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
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辰药业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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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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