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引力传媒: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0-3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引力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
观公正的原则,作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拟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
层进行了沟通探讨,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并结合公司相关项
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与论证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拟审议的《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陈 刚 郭秀华 郎劲松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