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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纵横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7  

                                                    公司简称:纵横通信                                        证券代码:603602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杭州纵横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大会
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独
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
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
的规定,同时,亦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责
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7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33.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2.07 元/份。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烈康、吴小丽、王晓湘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