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0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相
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定。因公司 1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拟注销 11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同时,因公司业
绩未达到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拟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除上述 11 人离职触发
部分)进行注销。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 419.5 万份。本
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注销上述共计 419.5 万份股票期权。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宏骐、伏军、胡世明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