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获得批复的公告2023-12-28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事宜获得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9日,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镇海
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5月19日,公司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8、2023-014)。
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选聘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
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
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
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同时,
《选聘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
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
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
由于公司连续聘任天健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已超过10年,为确保2023年度年报
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及稳定性,保证年报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完成,实现年审机构的
平稳过渡,根据上述关于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镇海股份通过控股股东宁波舜
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通集团”)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余姚市国有资产
管理办公室提交了《关于镇海股份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请示》。
近日,公司收到舜通集团转发的《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镇海股份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批复》(余国资﹝2023﹞146号),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董事会审议结果: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请镇海股份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做好后续年度年报审计机构选聘工作。
综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仍为天健所,由其执行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