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 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到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长远 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秦宝荣、徐放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