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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5-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隆达”、“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康隆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
   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 690.4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19,309.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282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可用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
                                                                               实施单位
                                                   金净额       资金金额
年产 2400 吨多功能、高性能                                                  浙江金昊新材
                                 38,743.38        19,309.53     10,518.79
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                                                      料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5,683.80 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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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含)人民币 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
户。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
专户。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含)人民币 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
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临时补流资金尚未到期。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5,5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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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前述不超过(含)人民币 5,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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