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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6-14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2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22.79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2.59 元/股

         “永 22 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 年 6 月 20 日

         “永 22 转债”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起恢复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 号)核准,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开发行 7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77,000 万元,期限 6 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
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231 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 7.70 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
22 转债”,债券代码“113653”。
    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永
22 转债”自 2023 年 2 月 3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6.81 元/
股。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2023 年 1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永 22 转债”转股价
格由 26.81 元/股向下修正为 22.79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6)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1)。
    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永
22 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
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因此,公司本次对“永 22 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永 22 转债”发行之后,若
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
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依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永 22 转债”的转股
价格为:P1=P0-D=22.59 元/股(P0=22.79 元/股,D=0.2 元/股),即“永 22 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2.79 元/股调整为 22.5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
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起生效。“永 22 转债”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起恢复转
股。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