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与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以下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五》的约定,交易遵 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同意将《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 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潘敏 吴建伟 陆凯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