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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华新材:晶华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周晓南、周晓东)2023-07-3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晶华新材

股票代码:6036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周晓南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玉树北路*****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东海路 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周晓东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东海路 6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减持及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
   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晶华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声明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晶华新材、上市公司、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周晓南、周晓东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   指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周晓南先生于 2023 年 7 月 5 日通过

 易                          大宗交易减持 2,170,000 股。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44,062,929 股,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17,154,880 股增加至 261,217,809

                             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未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导致其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均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周晓南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4405241969******
居住地:上海市松江区玉树北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周晓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4405241964******
居住地: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周晓南仅在境内上市公司晶华新材
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2.69%,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周晓东仅在境内上市公司
晶华新材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6.40%,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合计持有晶华新材 39.09%股份。如下图: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周晓南于 2023 年 7 月 5 日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 2,170,000 股及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4,062,929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
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17,154,880 股增加至 261,217,80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被动稀释。
     上述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减少,持股
比例由 48.02%变为 39.09%,减少比例超过 5%,达到 8.9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
划
     2023 年 6 月 26 日,晶华新材披露了《晶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拟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6,514,645 股,减持价
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暂无其他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晶华新材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南持有晶华新材无限售流通股
61,434,240 股,占晶华新材股本总额的 28.29%;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东持有晶华
新材无限售流通股 42,839,600 股,占晶华新材股本总额的 19.73%;两位信息披
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晶华新材无限售流通股 104,273,840 股,占晶华新材股本总额
的 48.02%股份,皆来源于 IPO 前取得的股份。
    2023 年 7 月 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南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 11.470
元/股的价格,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2,17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23 年 7 月 27 日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4,062,929 股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17,154,880 股增加至 261,217,80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周晓南        61,434,240         28.29%         59,264,240        22.69%
   周晓东        42,839,600         19.73%         42,839,600        16.40%
    合计        104,273,840         48.02%        102,103,840        39.09%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本前的公司总股本 217,154,880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本后的公司总股本 261,217,809

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3 年 7 月 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南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 11.470
元/股的价格,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2,17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23 年 7 月 27 日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4,062,929 股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17,154,880 股增加至 261,217,80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839,600
股,其中质押公司股份 17,100,0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南先生和周晓东先生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102,103,84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9.0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
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披露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晶华新材
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卖出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5 月 2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东先生与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签署了《股份购买
协议》,周晓东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3,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
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前总股本的 5.99%),以 8.721 元/股
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宁波沪通私募基金,并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完
成过户登记。
    2、2023 年 7 月 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南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
11.470 元/股的价格,卖出其持有的公司 2,17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两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书面
证明》;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晶华新材                     股票代码       603683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周晓南、周晓东                              /
                                                  务人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变化                 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及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04,273,84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48.02%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 -2,170,0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8.93%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102,103,840 股
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39.0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1)时间:__2023 年 7 月 5 日___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____大宗交易
及方式                (2)时间:__2023 年 7 月 27 日__
                             方式:____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   否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