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晶华新材:晶华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累计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2023-07-31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累计超过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大宗交易减持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东、周晓南累计权益
       变动比例超过 5%,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东、周晓南合计持股
       数量由 104,273,840 股减少至 102,103,840 股,持股比例由 48.02%下降
       至 39.09%,减少比例达到 8.9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和周晓东先生出具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周晓南、周晓东),因周晓南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及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和周晓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8.02%下降至
39.09%,减少比例达到8.93%,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晶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因考
虑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6,514,645股。2023年7月5日,周晓南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2,170,000股。
    2023年7月27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新增44,062,929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
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17,154,880股增加至261,217,809股。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和周晓东先生不是本次发行对象,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周晓南         61,434,240        28.29%         59,264,240        22.69%

   周晓东         42,839,600        19.73%         42,839,600        16.40%
    合计         104,273,840        48.02%        102,103,840        39.09%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本前的公司总股本 217,154,880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本后的公司总股本 261,217,809

股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周晓南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4405241969******
    居住地:上海市松江区玉树北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周晓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4405241964******
    居住地: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周晓南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及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致使公司总股本数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东、周晓南累
计所持股份比例减少了 8.93%,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
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周晓南、周晓
东)。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