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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5-10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5 月 7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
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7 日以现场送
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比对自查,确认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定具体方案,该等方案及监
事会逐项审议的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
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丁闵,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日。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为 8.85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50,700,571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股数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
发行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
发行底价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 448,700,053.3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金额因监管
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届时将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限售期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丁闵先生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
票的 30%,丁闵先生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
本次发行完成后,丁闵先生持有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丁闵先生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
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若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
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
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办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
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相关法律、法规对决议有效期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3-035),供投资
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供投
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50,700,571 股人民币普通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
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实施时,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丁闵,系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8),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8),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通辽金麒麟新能
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
盛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国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奈曼旗广星
配售电有限公司 51%股权,辽宁华诺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通辽市旺天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以及赤峰东山新
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3.6 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供投资者查阅。
    由于本次交易金额尚未最终确认,尚无法确定关联交易金额是否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
审议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视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