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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2023-09-27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7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基本情况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7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
收购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新能”)持有的通辽金麒麟新
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金麒麟”)100%股权和辽宁金麒麟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麒麟”)100%股权;国盛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盛销售”)持有的辽宁国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
电力”)100%股权和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配售电”)
85%股权;辽宁华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诺新能源”)持有的通辽市
旺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天新能源”)100%股权、通辽广星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100%股权以及赤峰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山新能源”)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 2023 年 6 月 19 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9)。
    根据公司与麒麟新能、国盛销售和华诺新能源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的约定,在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后 1 个月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50%。近
日,通辽金麒麟、辽宁金麒麟、国盛电力、广星配售电、旺天新能源、广星发电
和东山新能源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进展暨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0017250-0017258 号、0017195、0017196 号”项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建筑物进行抵押,抵押期限自 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止,向银
行申请最高融资额为 23,3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用于支付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
股权转让款。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签
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抵押权人):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
    抵押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融资期间:自 2023 年 09 月 26 日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
    (二)融资额度:人民币贰亿参仟参佰万元整
    (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
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保函等
    ( 四 ) 抵 押 物 : 不 动 产 权 证 号 为 浙 (2023) 海 宁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17250-0017258 号、0017195、0017196 号项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
筑物
    (五)抵押期限:自 2023 年 09 月 26 日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止
    (六)合同的生效和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依法应办理抵押财产登记的或者债权人要求办理抵押财产登记的,在办妥抵押财
产登记手续后,债务人方可要求债权人履行融资义务;若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
十日内,依法应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或债权人要求办理抵押财产登记而抵押财产登
记手续未办妥的,债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资产抵押情况
      本次抵押资产为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号浙 (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0017250-0017258 号、0017195、0017196 号项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
筑物,具体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权   房屋建筑
 序号             权证信息              地点
                                                   面积(m2)   面积(m2)
           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   海宁市盐官镇
  1                                                   3793.08     5051.37
           第 0017250 号            天通路 8 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   海宁市盐官镇
  2                                                   3793.08     5051.37
           第 0017251 号            天通路 8 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   海宁市盐官镇
  3                                                   1896.54     2392.97
           第 0017252 号            天通路 8 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   海宁市盐官镇
  4                                                   1896.54     2392.97
           第 0017253 号            天通路 8 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   海宁市盐官镇
  5                                                   1896.54     2392.97
           第 0017254 号            天通路 8 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   海宁市盐官镇
  6                                                   1896.54     2392.97
           第 0017255 号            天通路 8 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   海宁市盐官镇
  7                                                   1270.62     1603.21
           第 0017256 号            天通路 8 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   海宁市盐官镇
  8                                                  32730.73    34538.75
           第 0017257 号            天通路 8 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   海宁市盐官镇
  9                                                   2706.33     2706.33
           第 0017258 号            天通路 8 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   海宁市盐官镇
  10                                                 19129.82     3180.29
           第 0017195 号            天通路 6 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   海宁市盐官镇
  11                                                   751.24     3751.30
           第 0017196 号            天通路 6 号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公司部分资产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
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和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
次抵押行为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
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和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且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