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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丰科技:长江保荐关于晨丰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10-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或“公司”)承接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8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5 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625.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46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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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
融机构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6,700 万元(含 6,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本次投资自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之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
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负
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
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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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大额
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
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
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
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
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
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
价;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五、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6,700 万元(含 6,7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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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
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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