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7-27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
达”)、被担保人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海南大
胜达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7,5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
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海南大胜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被担保对象海南大胜达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风险
可控。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2023 年 7 月 26 日,海南大胜达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海口支行”)签订了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7,5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琼山 2023 年公(借)
字第 086 号),借款期限 60 个月。同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
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海口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前述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
保。海南大胜达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9,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为海南大胜达
提供总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
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担保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实际业务发
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
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海南大胜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500 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风险可控。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纵一路
D0202-1 地块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
制品制造;纸制造;纸浆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计 28,665.46 万元,净
资产 9,794.78 万元,2022 年 1-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05.22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计 28,828.73 万元,
净资产 9,762.68 万元,2023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32.1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海南大胜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90%,远东中乾(厦
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持股 10%。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的主债权金额:17,500 万元。
(四)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
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
程序。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 39,000
万元,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9,69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0%、14.54%。本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
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