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胜达 证券代码:603687 上市地点:上交所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6,164,705股 2、发行价格:8.5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47,399,992.50元 4、募集资金净额:638,996,970.85元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认购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35,294 18,999,999.00 6 个月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 3 2 6,705,882 56,999,997.00 6 个月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邬勤波 20,000,000 170,000,000.00 6 个月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 4 16,941,176 143,999,996.00 6 个月 资泰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定增保 8 号 5 13,058,823 110,999,995.50 6 个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 1 6 5,294,117 44,999,994.50 6 个月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 7 4,000,000 34,000,000.00 6 个月 资泰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8 4,117,647 34,999,999.50 6 个月 限合伙) 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2,355 2,400,017.50 6 个月 10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3,529,411 29,999,993.50 18 个月 三、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76,164,705股将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 新胜达投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 2 目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2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2 三、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2 目 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8 四、本次发行的具体过程 ........................................................................................ 9 五、本次发行对象的核查..................................................................................... 14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2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3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29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29 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30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30 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推荐意见............................................................. 30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31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1 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33 二、查阅地点......................................................................................................... 33 4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 指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大胜达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胜达投资 指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股东大会 指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Great Shengda Packaging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大胜达 股票代码 603687 上市时间 2019 年 7 月 26 日 成立时间 2004 年 11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方能斌 股本 419,467,750 股(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68216095R 住所 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垦瑞路 518 号 邮政编码 311215 互联网网址 www.sdpack.cn 电子信箱 shengda@sdpack.cn 联系电话 0571-82838418 联系传真 0571-82831016 董事会秘书 胡鑫 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除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 活 经营范围 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 行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 6 2022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 进行调整。 2023 年 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 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17 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注册制相关法律法 规正式颁布并生效,发行人根据注册制相关法规要求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2023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调整发行方案有关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本次发行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55 号文批复。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 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2 日 17:00 止,本次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共计 647,399,992.50 元 缴付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86 号)。2023 年 8 月 3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后金额)划转至大胜达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3 年 8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3]第 ZF11085 号),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根据审验结果,截至 2023 年 8 月 3 日止,大胜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6,164,70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47,399,992.50 元, 7 扣 除 相 关 发行费用人民币 8,403,021.65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8,996,970.85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76,164,70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人民币 562,832,265.85 元。 (四)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7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即 7.10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 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价格优先、金额优先、 时间优先”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50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底价,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 7.10 元/股的 119.72%。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 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具体名单于“四、(三)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获得配售情况”的表格中列示。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164,705 股,未超过本 8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3]1455 号文规定的发行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91,183,098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五)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根据 8.50 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7,399,992.50 元,扣除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8,403,021.65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38,996,970.85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募集 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64,740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贵 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 (六)限售期 新胜达投资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 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 金金额、发行股票的锁定期等均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四、本次发行的具体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9 在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216 名投资者 (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出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认购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 名单包括截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9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共 1 个)、基金公司 53 家、证券公司 26 家、保险公司 22 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过认购意向的投 资者 96 名。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9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 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廖彩云 3 余哲琦 4 薛小华 5 叶笑笑 6 李百春 7 蔡一坚 8 邬勤波 9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 件方式进行确认,除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投资者外,发送对象均表示收到《认购邀请 书》。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 10 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 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 9:00-12:00,本次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 商)共收到 31 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31 个认购对象按照 《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 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31 家投资者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未有无 效报价情况。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是否缴 序 申购价格 认购金额 是否有 认购对象名称 纳保证 号 (元/股) (元) 效报价 金 8.80 19,000,000.00 是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1 25,000,000.00 是 是 7.83 63,000,000.00 是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 2 8.63 57,000,000.00 是 是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邬勤波 8.62 170,000,000.00 是 是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 4 8.62 144,000,000.00 是 是 投资泰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定增保 8 5 8.62 111,000,000.00 是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 6 8.62 45,000,000.00 是 是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 7 8.62 34,000,000.00 是 是 投资泰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8 8.61 35,000,000.00 是 是 (有限合伙) 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0 99,000,000.00 是 是 8.47 19,000,000.00 是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6 73,000,000.00 否 是 7.95 173,000,000.00 是 8.39 28,000,000.00 是 1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3 87,000,000.00 否 是 7.99 154,000,000.00 是 1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9 24,000,000.00 否 是 11 8.19 47,000,000.00 是 7.69 63,000,000.00 是 8.33 19,000,000.00 是 13 薛小华 8.03 23,000,000.00 是 是 7.53 28,000,000.00 是 8.27 38,000,000.00 是 14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7.87 43,000,000.00 是 是 7.57 46,000,000.00 是 8.19 19,000,000.00 是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名匠九 15 7.69 20,000,000.00 是 是 重风控策略 2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7.19 22,000,000.00 是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 16 8.18 19,000,000.00 是 是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 17 8.18 19,000,000.00 是 是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 18 8.18 19,000,000.00 是 是 长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 19 8.18 19,000,000.00 是 是 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 20 8.18 19,000,000.00 是 是 产管理产品 21 UBS AG 8.10 26,000,000.00 否 是 22 李百春 8.00 150,000,000.00 是 是 23 蔡一坚 8.00 80,000,000.00 是 是 24 叶笑笑 8.00 50,000,000.00 是 是 25 余哲琦 8.00 20,000,000.00 是 是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7.98 22,000,000.00 是 26 是 2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51 37,000,000.00 是 27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75 25,000,000.00 否 是 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丙业生风 28 7.30 19,000,000.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鋆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鋆金润熠私募 29 7.30 19,000,000.00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2 20,000,000.00 是 是 31 廖彩云 7.10 19,000,000.00 是 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对以上 31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 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以 8.50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发行价格及参与竞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对 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72,635,294 股,认购总金额为 617,399,999.00 元。 公司控股股东新胜达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 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控股股东新胜达投资拟认购金额为 3,000 万元, 实际认购股票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 8.50 元(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取整), 12 新胜达投资实际认购总股数为 3,529,411 股,实际认购总金额为 29,999,993.50 元。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8.50 元/股,发 行总数量为 76,164,70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47,399,992.50 元。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 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要求,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以股份分配取整的原则调整投资者的获 配数量后形成最终配售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50 元/股,发行数量为 76,164,70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47,399,992.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8,403,021.65 元,大胜达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8,996,970.85 元。发行股数未 超过核准上限 120,000,000 股及发行方案中规定的上限 91,183,098 股;募集资金总额未 超过核准上限 64,740 万元;发行对象总数为 10 名,不超过 35 名。 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认购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35,294 18,999,999.00 6 个月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 3 2 6,705,882 56,999,997.00 6 个月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邬勤波 20,000,000 170,000,000.00 6 个月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 4 16,941,176 143,999,996.00 6 个月 资泰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定增保 8 号 5 13,058,823 110,999,995.50 6 个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 1 6 5,294,117 44,999,994.50 6 个月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 7 4,000,000 34,000,000.00 6 个月 资泰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8 4,117,647 34,999,999.50 6 个月 限合伙) 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2,355 2,400,017.50 6 个月 10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3,529,411 29,999,993.50 18 个月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 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13 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 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除公司控股股东新胜达投资外,最终获配投资者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亦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 受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除公司控股股东新胜达投资 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五、本次发行对象的核查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注册资本 890,667.163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经营范围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235,29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2、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名称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毛志军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24236490J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主要经营范围 动】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6,705,882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5,294,11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名称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吴少钦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492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790650074N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 配数量为 16,941,17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 配数量为 4,00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名称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陈东升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404 室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060934243K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定增保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13,058,823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 公司/企业名称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 19 号创新发展中心 909 注册资本 20,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26MA5U720T4Q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 经营范围 的金融业务、不得为未经许可的金融活动提供宣传、推介、营销等)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4,117,64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张巍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注册资本 403,442.695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431912U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 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82,355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6 个月。 7、邬勤波 姓名 邬勤波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 XXXXXX 身份证号码 3302241975XXXXXXXX 邬勤波本次获配数量为 20,00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名称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方吾校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 注册资本 1,051.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154522548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自有房屋出租;机械设备出租 16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529,411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18 个月。 (二)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的说明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 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 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 10 名发行对象中,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 成长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同安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定增保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邬勤波、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胜 达投资有限公司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的私募基金, 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三)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 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 C3、C4、C5。 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等级为 C3 及以上的普通投资 者均可认购。经评估确定为 C1 或 C2 的普通投资者,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告知其不 适合参与本次发行,此后申购对象主动要求认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确认其不属 17 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普通投资者后,就产品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 风险警示,申购对象仍坚持购买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并与 申购对象签署《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由申购对象承诺对投资决定自 行承担责任。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人(主承 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 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 2 专业投资者 是 长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邬勤波 普通投资者 C5 是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 4 专业投资者 是 圣投资泰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定增保 5 专业投资者 是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 6 专业投资者 是 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 7 专业投资者 是 圣投资泰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8 专业投资者 是 业(有限合伙) 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0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3 是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与上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符合《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 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经核查,所有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 匹配。 (四)发行对象关联关系情况以及认购资金的来源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本次 18 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公 司控股股东新胜达投资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 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保荐代表人:曾文倩、汤毅鹏 项目协办人:王佺 项目组其他成员:臧洁、蒋卓征 联系电话:010-66555103 传 真:010-66555103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 251 号 1201B 室 负责人:姚思静 电话:021-58358013 19 传真:021-58358012 经办律师:陈洁、陈重华、张屠思尊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电话:021-23281004 传真:021-63390834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宪明、张建新、周康康、徐佳琦、张鹏飞 2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股) (股) 1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269,042,700 - 64.14% 2 贾马杰 A 股流通股 2,598,900 - 0.62% 3 王礼永 A 股流通股 2,358,100 - 0.56% 4 余涓涓 A 股流通股 1,190,800 - 0.28% 5 张建兵 A 股流通股 1,102,600 - 0.26% 6 杨小雪 A 股流通股 1,003,700 - 0.24% 7 陈纲 A 股流通股 925,000 - 0.22% 8 郑永灵 A 股流通股 861,000 - 0.21% 9 杨建民 A 股流通股 850,000 - 0.20% 10 吴锡松 A 股流通股 820,000 - 0.20% 合计 280,752,800 - 66.9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截至股份登记日): 序 持股数量 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号 (股) (股) 1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A股流通股 272,572,111 3,529,411 54.99% 2 邬勤波 A股流通股 20,000,000 20,000,000 4.04%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 3 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 A股流通股 16,941,176 16,941,176 3.42% 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 4 司-同安定增保8号私募 A股流通股 13,058,823 13,058,823 2.63%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 5 司-乾瀛价值成长3号私 A股流通股 7,586,882 6,705,882- 1.53%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 6 司-乾瀛价值成长1号私 A股流通股 5,294,117 5,294,117 1.07% 募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 7 A股流通股 4,117,647 4,117,647 0.83%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1 伙)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 8 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 A股流通股 4,000,000 4,000,000 0.81% 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贾马杰 A股流通股 2,602,900 - 0.5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10 A股流通股 2,595,121 2,235,294 0.52% 司 合计 348,768,777 75,882,350 70.3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6,164,705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 本次变动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截至2023年7月31日) 项目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股)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76,164,705 76,164,705 15.3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19,469,007 100.00 - 419,469,007 84.63 股份总数 419,469,007 100.00 76,164,705 495,633,712 100.00 (二)对业务及资产结构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纸包装业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纸浆模塑环 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 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符合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本次发行不会对公 司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公司治 理无实质性影响。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22 本次发行未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 争情形。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总计 360,077.92 344,327.75 290,197.68 288,108.97 负债总计 131,233.19 118,206.76 98,299.04 106,776.89 所有者权益 228,844.73 226,120.99 191,898.64 181,332.08 归属母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 206,202.85 204,166.20 190,575.48 180,707.35 益 2、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4,702.78 205,825.80 166,439.60 135,097.95 营业成本 37,637.25 196,682.77 162,475.16 133,513.52 利润总额 3,072.23 13,775.43 9,849.85 31,619.02 净利润 2,664.62 12,718.90 9,452.96 27,224.16 归属母公司股东 1,977.53 10,533.57 9,754.53 27,883.18 的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母公 1,570.34 7,516.10 6,128.64 3,772.65 司股东的净利润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835.25 24,762.87 1,408.82 16,461.15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598.69 -36,220.89 17,572.90 -7,940.94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9,757.75 -1,192.12 -10,556.01 49,691.21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7,999.48 -12,675.88 8,431.62 58,216.80 增加额 4、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84 3.24 4.61 3.82 速动比率(倍) 2.34 2.67 3.96 2.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69% 32.91% 34.67% 35.38% 资产负债率(合并) 36.45% 34.33% 33.87% 37.06%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5.13 4.79 3.81 18.0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83 3.86 3.81 3.78 存货周转率(次) 1.35 7.16 7.59 6.44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3 0.65 0.58 0.5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7 0.59 0.03 0.4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3 -0.30 0.20 1.42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包括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和 资本化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数 5、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 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 44,702.78 43,736.15 2.21% 营业成本 37,637.25 37,689.79 -0.14% 营业利润 3,120.43 2,512.30 24.2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7.53 2,441.65 -19.01% 24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570.34 2,148.60 -26.9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三年一期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89,532.65 52.64% 175,467.23 50.96% 171,313.60 59.03% 177,964.45 61.77% 非流动资 170,545.27 47.36% 168,860.52 49.04% 118,884.08 40.97% 110,144.51 38.23% 产 资产总计 360,077.92 100.00% 344,327.75 100.00% 290,197.68 100.00% 288,108.9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持续增长,2021 年末及 2022 年末分别较上期末增长了 2,088.72 万元及 54,130.06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0.72%及 18.65%。2022 年末,公司总资 产大幅增长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了爱迪尔、四川中飞等主体所致。 从总资产结构来看,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一季度末,公司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61.77%、59.03%、50.96%及 52.64%。2020 年末,公司因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收到土地收储的政府补偿、补助和奖励款,货币资金大 幅增加,同时土地收储后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所减少,导致流动资产占比上升, 非流动资产占比下降。2022 年末,公司因收购四川中飞形成 25,430.35 万元商誉,导致 非流动资产占比上升,流动资产占比相对下降。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三年一期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66,849.36 50.94% 54,219.61 45.87% 37,146.29 37.79% 46,621.27 43.66% 非流动负债 64,383.83 49.06% 63,987.15 54.13% 61,152.76 62.21% 60,155.62 56.34% 负债总计 131,233.19 100.00% 118,206.76 100.00% 98,299.04 100.00% 106,776.89 100.00% 从负债结构来看,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一季度末,公司流 25 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3.66%、37.79%、45.87%和 50.94%。2020 年,随着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应付债券在负债中的占比较高,导致公司负债 主要以非流动负债为主。 3、盈利能力分析 三年一期,公司简要利润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4,702.78 205,825.80 166,439.60 135,097.95 营业利润 3,120.43 13,187.57 9,998.82 32,020.75 利润总额 3,072.23 13,775.43 9,849.85 31,619.02 净利润 2,664.62 12,718.90 9,452.96 27,224.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977.53 10,533.57 9,754.53 27,883.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1,570.34 7,516.10 6,128.64 3,772.6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良好增长态势,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35,097.95 万元、166,439.60 万元、205,825.80 万元和 44,702.78 万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7,224.16 万元、9,452.96 万元、12,718.90 万元和 2,644.62 万元,其中 2021 年较 2020 年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 2020 年公司位于北塘路 52 号的老厂被政府征迁,公司收到搬迁补助金额较大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三年一期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度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84 3.24 4.61 3.82 速动比率(倍) 2.34 2.67 3.96 2.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69% 32.91% 34.67% 35.38% 资产负债率(合并) 36.45% 34.33% 33.87% 37.06%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3.82 倍、 4.61 倍、3.24 倍和 2.84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2.99 倍、3.96 倍、2.67 倍和 2.34 倍。2020 年末,随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以及公司所持土地被收储收到政 26 府补偿、补助和奖励款,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上升。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公司资 产流动性良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较低,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理念。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分别为 37.06%、33.87%、34.33%及 36.45%,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合理,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债务风险较低。 总体而言,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拥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满足快 速增长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和优化财务结构。 5、营运能力分析 公司三年一期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3年1-3月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83 3.86 3.81 3.78 存货周转率(次) 1.35 7.16 7.59 6.44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3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78、3.81、3.86 和 0.83,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44、7.59、 7.16和1.35,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6、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三年一期现金流量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5.25 24,762.87 1,408.82 16,461.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98.69 -36,220.89 17,572.90 -7,940.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57.75 -1,192.12 -10,556.01 49,691.2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17 -25.74 5.91 5.39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999.48 -12,675.88 8,431.62 58,216.8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8,582.13 80,582.65 93,258.53 84,826.91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16,461.15 万元、1,408.82 万元、24,762.87 万元和 2,835.25 万元。 27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系因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所持有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路以北,杭长铁路以东的地块 实施收储,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拆迁款。 28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7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55,889.19 27,000.00 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096.20 2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5,740.00 15,740.00 合计 93,725.39 64,740.00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首次董事会 决议日(2022 年 7 月 20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新实施及拟实施的 260.00 万元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和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已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9 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大胜达与东兴证券签署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东兴证券作为浙 江大胜达包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 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东兴证券指定曾 文倩、汤毅鹏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大胜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 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 完整会计年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 行了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兴证券同意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保荐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 30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 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 竞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新胜达投资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 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 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 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 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询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发行人询价及配售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有关法律文件 均合法、有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31 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规定,并且符合《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合法、有效;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有关发行过程的文件并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和上 交所的股票上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履行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和上市的相关披露 义务,以及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核准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点 (以下无正文) 33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