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3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
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为保障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海南大胜达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仁怀佰胜包装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
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本次公司向
控股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仁怀佰胜包装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是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翰林 许文才 陈相瑜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