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11-23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增加了公司客户
类型,扩大了公司市场规模,但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能电力” 股票代码“000543”)全资
子公司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皖能燃气发电公司”)两台燃气
机组计划于 2023 年 11 月底开始进行点火调试及试运行。点火调试及试运行存在
用气需求,为保证天然气按时按量供应,皖能燃气发电公司拟向安徽省天然气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皖天然气”)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
限公司(简称“天然气销售公司”)采购天然气,天然气销售公司预计 2023 年
年底前将向其销售天然气金额为 1920 万元,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 月底合计
销售天然气预计金额为 1050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海、朱文静、米成、张为义、魏鹏回避了表决,出席会议
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召开专门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增加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系双方实际生产经营正
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项。
本次新增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67%,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
020)。截止目前,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年初预计,其中向
相关关联方销售天然气发生额为 0.95 万元。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3 年 11-12 月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 关 联 方 销 合肥皖能燃气发电
1920 0.46
售商品 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高塘社区
法定代表人 朱勇军
注册资本 49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1MA8NBX1849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9 日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
经营范围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0%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工业园大连路 9 号新
办公地址
能大厦 3 楼 329 室
2.关联方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635.75 153,903.88
负债总额 39,635.75 121,903.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000.00 32,000.00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集团”)直接持有皖天然
气 42.60%的股权,并通过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皖天然气 1.83%的股权,通过其控股子公司皖能电力持有皖天然气 4.51%
的股权,合计持有皖天然气 48.94%的股权,为皖天然气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持有
皖能电力 54.93%股份,同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持
有皖能电力 1.81%,合计持有皖能电力 56.74%的股权,为皖能电力控股股东,皖
能燃气发电公司为皖能电力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述股权关系,该关联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的履约能力。
公司子公司将就 2023 年度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并严
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天然气销售公司以上游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气的价格加
计管输费(管输费以市场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向皖能燃气发电公司供气。公
司与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交易定价采取物价部门核定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交易方燃气发电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
合市场情况。本次交易增加了公司客户类型,扩大了公司市场规模,丰富公司业
务范围,但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定价以市场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未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 相关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