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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天然气: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73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
“公司”)拟与关联方、非关联方等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中安能源(安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能源”,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中安能源拟注册资本 16 亿元人民币,公司拟认缴出资 1.4 亿
元,占投资标的 8.75%。
    ●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海、朱文静、米成、张为义、魏鹏回避表决,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1)中安能源尚需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存在行政审批不
确定性,可能导致本次投资无法完成或无法按预期完成的风险。(2)中安能源
成立后,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更迭、
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
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关
联方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资本”),非关联方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轩高科”)、武汉蔚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来汽车”)、安徽省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
汽车基金”)等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中安能源。中安能源拟注册资本 16 亿
元,其中皖能集团认缴出资 5.04 亿元,持股 31.50%;皖能资本认缴出资 1.4 亿
元,持股 8.75%;公司认缴出资 1.4 亿元,持股 8.75%。其他非关联方持股比例
见本公告“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投资将加快安徽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及
平台建设,统一换电标准及电池银行业务、虚拟电厂、碳管理等新能源汽车后市
场相关领域。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陈翔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
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关联关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
第 6.3.3 条之规定,上述主体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皖能集团主要财务 数
据为:总资产 906.80 亿元,净资产 431.67 亿元,营业收入 324.48 亿元,净利
润 22.89 亿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皖能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为:总资产 977.65 亿元,净资产 453.76 亿元,营业收入 161.76 亿元,净利润
19.90 亿元。
    (二)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彭松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900 号中安创
谷科技园一期 A3A4 栋 6 层 658 室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
资未上市企业)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该主体构成公司的关联
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皖能资本总资产 9.85
亿元、净资产 9.71 亿元、年度营业收入 0.0554 亿元、年度净利润 0.5156 亿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皖能资本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10.99
亿元,净资产 10.87 亿元,营业收入 0.0337 亿元,净利润 0.2002 亿元。
    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人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不存在与其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可能或已经造成上
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其他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346792B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缜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国轩高科总资产 726.27
亿元、净资产 244.98 亿元、年度营业收入 230.52 亿元、年度净利润 3.66 亿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834.10 亿元,
净资产 251.10 亿元,营业收入 152.39 亿元,净利润 2.41 亿元。
    国轩高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二)武汉蔚来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UHJ97R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镇左岭路 117 号光电子配套产业园一
期厂房六号楼二层 218 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秦力洪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 59.6
亿元、净资产 5.7 亿元、年度营业收入 21.6 亿元、年度净利润-0.36 亿元。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63.6 亿元,净资产 1.9 亿元,营业
收入 9.8 亿元,净利润-3.8 亿元。
    蔚来汽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Q44FK7F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港湾路 2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瑞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新能源汽车基金 2023 年 3 月 2 日成立,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2.03 亿元,净资产 2.03 亿元,营
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 89.67 万元。
    新能源汽车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最终核定为准)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
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
源原动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
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等(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
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人民币,万元)
 1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0400             31.5%           货币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
 2                                            14000             8.75%           货币
        司
 3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4000             8.75%           货币
 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30800             19.25%          货币
 5      武汉蔚来能源有限公司                  30800             19.25%          货币
        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
 6      汽车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20000             12.5%           货币
        合伙)
     合计                                     160000            100%

             公司治理:标的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设立董事会,由 7 名
       董事组成;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 7 名经理层成员。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戊方:武汉蔚来能源有限公司
             己方: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出资方式、金额及持股比例见前述“四、投资标的
       基本情况”
             3、股东出资期限
             股东应当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各自出资足额存入合资公司指定账户。
       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50%。
             4、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违约方承
担违约责任;如属合作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
的违约责任。若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履行出资义务,欠缴方除补足其应
缴出资外,还应向足额出资的相关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
式为:自逾期之日起按未出资额万分之五/日计算至全部缴清之日止。
    5、协议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
三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方式转让,均属无效。
    6、争议的处理
    各方对本协议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或解除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

好协商或由各方同意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如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一方可向公司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守约方因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一切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7、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系与各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事宜,标的公司按各方认缴的货
币出资总额确定最终的注册资本金额。公司与关联方的出资比例为各方认缴的出
资额占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碳中和背景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规模扩张的
爆发期和全面市场化的拓展期,新能源汽车后市场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重要一环,
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通过加快建设一体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产业超级体验中
心、智能网联等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新型基础设施,完善汽车后市场行业服务标准
体系等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转型发展战略,对外投资标的公司所
从事的新能源汽车后市场业务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
更迭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关注投资标的公司
的经营管理,督促规范运作,强化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降
低项目投资风险,确保投资安全,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
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吴海、朱文静、米成、张为义、魏鹏均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
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标的为新设企业,投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
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出资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